公 告
根据公安部新修改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,自4月1日起,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,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、穿插等候车辆的,记2分。另外,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,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,记6分;以隐瞒、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,一经发现,一次记6分。
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
二Ο一Ο年二月八日